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以下行为(见下表)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要求,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缺陷。现由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成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缺陷限期整改。
2019-01-07
2018-12-26
2018-12-24
2018-12-19
201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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