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配送企业、相关生产(代理)企业:
现公布2025年8月符合挂网采购等要求的产品(详见附件),新纳入平台挂网采购的产品,相关生产企业应按照《关于开展在线交易药品配送关系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浙江省“智慧医保”招采子系统相关模块与配送企业确立好产品的配送关系。
特此通知。
附件:2025年8月符合挂网采购等要求的产品.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5年9月5日
2026-04-03
2026-03-27
2026-03-23
2026-03-20
合规导向小程序
合规助手小程序
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