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相关文件,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7号)精神,现公布2025年4月部分短缺药的全国平均价(详见附件),请各医疗机构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在保供稳价的基础上,采购质量可靠、价格适宜的药品。
附件:2025年4月部分短缺药全国平均价表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5年6月24日
2025-12-19
202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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