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和《关于印发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365号)的规定,经现场检查和审核,遵义廖元和堂药业有限公司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18年4月10日-4月23日,监督电话: 0851-86810760(省局机关纪委)
0851-86705187(贵州省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
传 真: 0851-86705187
地 址: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百花山路70号
邮 编: 550004
举报邮箱: gzsypsprz@sina.cn
特此公示。
贵州省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