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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局依照《镇江市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细则》,对以下药品零售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有关许可项目进行了审查,拟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就该行政许可事项进行陈述和申辩,或者要求听证。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公示时间:自 2018年03月15日至2018年03月19日止。
监督电话:0511-88359839
通讯地址:扬中市中电大道168号 扬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邮编:212200 电子邮箱:yzfdazh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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