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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邀专家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促进我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2018年第1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辽宁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8年4月13日前,将意见反馈至电子邮箱yhzcc.fda@ln.gov.cn。
附件: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2018年3月14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