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疑问、问专家
提问
E邀专家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和《黑龙江省开展储存配送药品业务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黑食药监流通发〔2013〕125号)精神,现就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华润黑龙江医药有限公司储存配送信息公告如下:
委托企业名称 | 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委托企业注册地址 | 安徽省宣城市宣水路16号 |
委托范围 | 硬胶囊剂,颗粒剂,片剂,糖浆剂,口服溶液剂,煎膏剂,中药饮片 |
被委托企业名称 | 华润黑龙江医药有限公司 |
被委托企业注册地址 | 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春晖路9号 |
企业仓库地址 | 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春晖路9号 |
委托配送期限 | 至2023.09.31 |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5日
相关推荐
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