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军康药房等21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GSP)规定,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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