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旺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我局依法收回其相关品种胶囊剂《药品GMP证书》,现予以公布。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8日
2018-11-16
2018-11-10
2018-11-05
2018-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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