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瑞龙药业有限公司申请,我局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现场检查和综合评定,认为本次检查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及相关附录的要求。
检查具体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江西瑞龙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龙潭镇老福山工业园
检查范围
颗粒剂(含中药前处理和提取)
检查日期
2022年9月7日-9日
检查结论
本次检查颗粒剂(含中药前处理和提取)基本符合药品GMP要求。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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