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规定,我局已依法注销深圳市友和医药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等3家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通告。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26日
2026-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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