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我局于2022年8月23日作出《采取风险控制措施通知书》(吉药控〔2022〕SC001号),对你公司参苓白术散采取暂停生产、销售的风险控制措施。经现场检查确认,该企业已完成整改、排除安全隐患,决定解除风险控制措施。
特此通告。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8日
相关推荐
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2026-03-19
2026-03-18
2026-03-17
2026-03-16
合规导向小程序
合规助手小程序
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