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0日-8月20日,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药品零售企业飞行检查。检查发现会泽县五星鼎康大药房、会泽县佳和药房和谐店等2家药店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决定收回会泽县五星鼎康大药房、会泽县佳和药房和谐店等2家药店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现予以公告。
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5日
2026-04-02
202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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