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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鄂 药监宜药罚〔2022〕2号 |
案件名称 | 生产销售劣药白鲜皮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湖北孟氏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李井龙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91420583331896606G |
主要违法事实 | 湖北孟氏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白鲜皮(批号:200801),经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检验项目中性状不符合规定。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修订版)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进行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中药饮片白鲜皮;2.没收违法所得;3.处罚款。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主动履行 2022年6月20日履行完毕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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