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邀专家
为规范药品零售环节经营行为,净化药品市场秩序,保障公众用药质量安全,营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零售药店进行飞行检查,检查中发现个别零售药店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现发布第二批通告如下:
一、对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芦屯惠康大药房检查发现,该企业有超范围经营“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药品的现象,2017年5月5日后采购部分药品未向供货单位索要发票。
二、对营口广福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辰东分店检查发现,现场抽取药品未录入计算机系统,未能提供随货同行单,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药品未放于专柜中,阴凉区温度为27.9℃,常温区及阴凉区空调不能正常运行,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无处方笺,处方笺上药师签字、随货同行单上药师签字均本人实际签字不符,存放胰岛素的冰箱,无温度监测设备及记录,该药房未开通医保刷卡,现场检查中顾客在该药房购买药品到总部刷医保卡。
上述零售药店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其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公众用药安全带来风险。营口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对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药品一律收缴,立案调查,依法处理。
营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零售药店强化自身管理,依法依规经营;要求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继续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督促零售药店持续合规经营;对发现的违法经营行为严肃查处,处理结果对外公开。营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继续组织对零售药店进行飞行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特此通告。
营口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7年8月29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