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邀专家
为规范药品零售环节经营行为,净化药品市场秩序,保障公众用药质量安全,营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零售药店进行飞行检查,检查中发现个别零售药店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现发布第三批通告如下:
对营口市站前区民意大药房检查发现,药品销售区域养猫,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未分类摆放,阴凉区室内温度29℃,保健品与药品混合摆放,现场检查药品均未能提供随货同行单据和发票,涉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上述零售药店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其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公众用药安全带来风险。营口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对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药品一律收缴,立案调查,依法处理。
营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零售药店强化自身管理,依法依规经营;要求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继续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督促零售药店持续合规经营;对发现的违法经营行为严肃查处,处理结果对外公开。营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继续组织对零售药店进行飞行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特此通告。
营口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7年8月28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