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路北区龙康大药房、唐山市开平区祺源大药房、唐山市开平昌盛平安大药房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我局依法撤销上述单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告。
2017年8月25日
2025-12-19
202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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