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健芝堂药房有限公司和开平市月山镇人民大药房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我局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2017年8月25日
2026-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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