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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赣药监检一药生处罚(2022)1号 |
案件名称 | 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未按照规定对药品生产过程中的变更进行备案或者报告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江西金世康药业有限公司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隐去出生月日四位数字) | 913604257442748720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郭伟 |
主要违法事实 | 该公司存在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未按照规定对药品生产过程中的变更进行备案或者报告的行为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的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和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五)项 |
行政处罚的具体内容 | 1.罚款;2.警告。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缴款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6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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