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三埠宝芝林药店等4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我局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2017年6月26日
2026-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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