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百康堂药店等3家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监督检查结果判定标准,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
2025-12-19
202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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