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邀专家
为规范药品零售环节经营行为,净化药品市场秩序,保障公众用药质量安全,营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零售药店进行飞行检查,检查中发现个别零售药店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现发布第二批通告如下:
一、对营口市老边大药房医药连锁限公司大石桥十一分店检查发现,该药房营业期间执业药师不在岗,阴凉区空调电源关闭状态,室内温度28℃,现场检查药品均未能提供随货同行单据和发票,涉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二、对营口市仁爱大药房检查发现,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未分类摆放,阴凉区温度为30℃,超范围经营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剂等,拆零药品未集中存放,外用药与其他药品未分开摆放。
上述零售药店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其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公众用药安全带来风险。营口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对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药品一律收缴,立案调查,依法处理。
营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零售药店强化自身管理,依法依规经营;要求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继续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督促零售药店持续合规经营;对发现的违法经营行为严肃查处,处理结果对外公开。营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继续组织对零售药店进行飞行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特此通告。
营口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7年8月18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