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河湾益骏大药房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总局令第28号)有关规定,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和《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第二十五条规定,我局依法撤销云县河湾益骏大药房GSP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
临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07月28日
2026-04-02
202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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