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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药监局稽查二处联合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管局、部分县(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联合开展监督检查,省、市(地)、县(区)监管部门三级联动,全力保障防疫类药械流通环节质量安全。
上下联动,发挥监管合力。稽查二处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疫情联防联控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统筹协调、上下联动,主动与辖区市(地)、县(区)市场局建立执法督导三级联动工作机制,通过信息共享、专项联合、现场指导等形式,严格落实稽查处疫情防控督导责任和属地市场监管局监管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防疫类药械监管工作合力。

严查风险,落实监管责任。在前期属地市场监管局开展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专项检查的基础上,联合检查组随机抽取了2家医疗器械批发企业,依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冷链(运输贮存)管理指南》,重点从制度体系、人员资质、采购渠道、购进验收、储运条件及计算机软件管理等方面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直接向属地市场监管局进行反馈,逐一分析原因,提出工作要求,落实整改措施,从根本上防范风险,杜绝问题发生。

普法进企,提升服务质效。《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结合检查契机,联合检查组向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进行了宣贯,进一步增强了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指导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覆盖采购、验收、贮存、销售、运输、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措施,并做好相关记录,保证经营条件和经营活动持续符合要求,确保产品安全有效。

下一步,稽查二处将继续落实省药监局党组工作部署,按照四个“全力推进”工作要求,坚持上下联动,逐级传导压力,扎实开展好防疫类药械监管督导检查,积极落实精细化监管工作要求,强化风险防控,确保药械质量安全,助推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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