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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1 | 2 | 3 |
| 企业名称 | 安徽开米绿色科技有限公司 | 芜湖美潮化妆品有限公司 | 安徽诺一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企业法定 代表人 | 徐铁虎 | 朱艳 | 吴健 |
| 生产地址 | 安徽马鞍山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银黄东路1098号 |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经济开发区东四大道203号 | 安徽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新区中飞大道277号现代产业孵化园9号楼 |
| 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 91340500567514125B | 91330782572926060W | 91340500MA2WA3CRXL |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皖妆20160013 | 皖妆20160010 | 皖妆20210001 |
| 许可范围 | 一般液态单元(护发清洁类)、膏霜乳液单元(护发类) | 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有机溶剂类) | 一般液态单元(护肤水类) |
| 检查时间 | 2021年11月3日 | 2021年11月22日 | 2021年12月1日 |
| 事由 | 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 承诺申报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延续核查、2021年5月28日监督检查缺陷整改复查 | 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
| 检查依据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 |
| 发现问题 | 企业已停产,未发现问题 | 符合要求 | 企业已停产,未发现问题 |
| 处理意见 | 要求企业如需恢复生产,应书面报告监管部门,经监管部门现场检查同意后方可生产化妆品。 | 通过 | 要求企业如需恢复生产,应书面报告监管部门,经监管部门现场检查同意后方可生产化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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