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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药监办〔2021〕250号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品监管局机关各处室、各药品稽查办公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药品检查量化指南 第1部分:药品检查工作量化(试行)》和《药品检查量化指南 第2部分:药品检查员年度检查工作量化(试行)》已于2021年7月27日经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参照执行。
附件:
附件1:药品检查量化指南 第1部分:药品检查工作量化(试行)
附件2:药品检查量化指南 第2部分:药品检查员年度检查工作量化(试行).doc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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