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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21〕14号)有关部署,扩大电子证照办理范围,推进企业“零跑动”,减轻企业负担,切实推进“一网通办”,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在线政务服务有关规定和要求,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自2021年7月20日起启用《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准予许可决定书》,并在我局网站证照查询平台上予以公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电子证书包括《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准予许可决定书》。
二、申请人网上申请许可事项,经网上预审、受理、审查并获得批准后,行政审批系统即时向申请人发出通知,并即时通过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许可情况,申请人可随时登陆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证照查询平台自行查询和下载许可证电子证书、打印纸质证书。申请人下载、打印证书有困难的,可以提请审批发证部门打印纸制证书。
三、公众可通过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证照查询平台查验证书真伪及许可信息,也可以向审批发证机关申请查询。
四、《互联网药品、医疗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准予许可决定书》电子证书启用前已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仍可继续有效使用。确有需要将纸质证书转换为电子证书的申请者可向我局提出转换申请,转换获取的电子证书将同步在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证照查询平台上公示。
特此公告。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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