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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加强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执业药师管理,提升社会药房药学服务能力,根据省内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对药品经营活动监督管理政策相关诉求建议,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起草了《湖北省社会药房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湖北省社会药房质量和服务管理指南(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1年8月11日前将有关意见或建议填写反馈意见表(附件3),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hbypjyjg@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社会药房制度意见反馈”。
附件:1.湖北省社会药房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2.湖北省社会药房质量和服务管理指南(试行) (征求意见稿)
3.反馈意见表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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