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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苏(盐检)药监药处 〔 2021 〕3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说明书、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
违法事实 生产说明书、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六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第六十七条和《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1、责令改正;2、处以2万元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27
处罚有效期 2022/01/26
公示截止期 2022/07/27
处罚机关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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