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药品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药品抽检。现将抽检发现的不符合规定5批次药品予以公告,不符合规定项目主要为性状、检查项(详见附件)。
对本次抽检结果不合格药品涉及的相关单位,相关市(地)(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了必要的控制措施,正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特此通告。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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