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江西永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宁都县三和医药有限公司、江西鸿福医药发展有限公司、江西青华医药发展有限公司、江西荣裕堂医药有限公司、江西大诚医药有限公司、江西舒美特药业有限公司、江西鑫泰药业有限公司、江西新长江药业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且未在有效期届满前提出换证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局依法注销上述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其所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同时失效,具体企业信息见附表。
附:9家注销企业具体信息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