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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级、市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
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加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夯实化妆品不良反应哨点医院监测的基础地位,充分发挥其主要来源、主渠道作用,现将2020年省级、市级化妆品不良反应哨点医院监测情况通报如下:
2020年,全省86家省级、市级监测哨点医院,共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1592份。其中,21家省级监测哨点医院中5家(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武汉市第一医院、黄石市中心医院、十堰市人民医院、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共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590份,占上报总数的37.06%;65家市级监测哨点医院中6家【武汉市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协和江南医院)、国药东风总医院、十堰市太和医院、襄阳市中心医院、襄阳市中医医院、天门市皮肤病防治所】共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339份,占上报总数的21.29%。22家省级、市级哨点医院的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为“零”。
经对全省2020年度全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综合评估,对以下哨点医院予以表扬: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武汉市第一医院(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黄石市中心医院、十堰市人民医院、武汉市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协和江南医院)、国药东风总医院、十堰市太和医院、襄阳市中心医院、襄阳市中医医院、天门市皮肤病防治所、孝感市第一人民医院、汉川市中医院、广水市第二人民医院等13家单位在收集报告、组织实施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中成绩突出,年度报告超过50份,为促进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要承担起法律责任,积极发挥临床专业技术支撑作用,建立并实施相关管理制度,发现、收集、分析、上报接收就诊或咨询的化妆品不良反应,特别是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不良反应,以提高化妆品不良反应病例上报率和信息准确率,提高病例报告质量。
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上报为“零”的22家哨点医院要实现“零”的突破。
各市、县级监测机构要加强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定期组织哨点医院培训,发布动态简讯等,及时交流评估监测工作中有益经验和发现的问题,不断提升监测报告、分析评价和数据利用能力,为化妆品监管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附:《2020年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上报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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