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经我局审查,拟办企业沈阳市口腔医院义齿制作中心等企业符合规定要求,准予核发、变更《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特此公告。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6月23日
202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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