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对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进行了审查,拟予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01月12日至2021年01月19日,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在此期间,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就该行政许可事项进行陈述和申辩,或者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街5号 联系电话:12315 邮 编:210008
2026-04-30
2026-04-29
202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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