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邀专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我局《关于印发江西省重新审查发放<药品生产许可证>工作方案的通知》(赣药监药品生产〔2020〕25号)等规定,经组织资料审查、综合评估,江西京通美联药业有限公司片剂、颗粒剂、硬胶囊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基本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及相关附录要求,该企业符合《药品生产许可证》重新审查发证要求。现予以审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自2020年12月23日至2020年12月29日止,共7天。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91-88158648,0791-88158059 。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东路1566号
邮政编码:330029
电子邮件:ypsc@mpa.jiangxi.gov.cn
特此公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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