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组织资料审查、现场检查,萍乡市中医院片剂、丸剂、颗粒剂、硬胶囊剂、散剂、糖浆剂基本符合江西省核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验收标准(2015版),上述配制范围符合《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换证要求,现予以审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自2020年12月 日至2020年12月 日止,共7天。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91-88158013 邮政编码:330029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东路1566号
电子邮件:ypsc@mpa.jiangxi.gov.cn
特此公示。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