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普健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中药饮片鸡内金、地骨皮。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1.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中药饮片;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七十四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罚没款缴纳须知》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6-04-30
202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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