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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12月7日起,请下列企业派人员携带受理单(证照纠错需携带近十天内单位有效委托证明,并加盖公司公章),前来我局行政许可受理中心领取优先审批医疗器械注册证/终止审查通知书/不予许可通知书和应急审批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撤回通知书/不予许可通知书
如对收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许可证信息有异议,请及时与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处联系。
受理中心办公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省药监局窗口
受理中心办公时间:
春夏季(3月~9月):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秋冬季(10月~2月):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优先审批医疗器械注册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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