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11月26起,请下列企业派人员携带受理单(证照纠错需携带近十天内单位有效委托证明,并加盖公司公章),前来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省药监局窗口领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撤回通知书/不予许可通知书。许可证不收费。
受理中心办公时间:
春夏季(3月~9月):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秋冬季(10月~2月):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026-04-30
2026-04-29
202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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