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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我局《关于印发江西省重新审查发放<药品生产许可证>工作方案的通知》(赣药监药品生产〔2020〕25号)等规定,经组织资料审查、现场检查,江西南昌济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的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合剂、口服溶液剂、糖浆剂、搽剂(含中药前处理和中药提取)基本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上述生产范围符合《药品生产许可证》重新审查发证要求,现予以审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自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7日止,共7天。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91-88158468 邮政编码:330029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东路1566号
电子邮件:ypsc@mpa.jiangxi.gov.cn
特此公示。
附件:重新发证目录信息(2020年第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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