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我局《关于印发江西省重新审查发放<药品生产许可证>工作方案的通知》(赣药监药品生产〔2020〕25号)等规定,经资料审查、现场检查和审查公示,江西百神昌诺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炒制、炙制、煅制)符合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要求,我局同意换发该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 审批公告(2020年第1017号)
2026-04-17
2026-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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