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我局依照《浙江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评分表》组织检查,以下企业符合经营企业换证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 始至 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仓库地址:
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经营范围:第Ⅲ类医疗器械:6815注射穿刺器械,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除软性角膜接触镜及护理液零售,除植入体内或长期接触体内的眼科光学器具),6823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