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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注册申请中沟通交流在降低和规避药物研发风险、提高药品研发注册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那么哪些情形在药品注册申请受理环节一定要进行沟通交流呢?
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网络经营行为,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国家药监局近日公布《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家药监局发布新版GB 9706系列标准之后,广东省药监局对于医疗器械产品为执行新标准而开展的变更注册或者变更备案的,分别给予了3年和2年的延展期。
在2023年4月20日前,具有全国独家中药品种、中药注射剂的持有人,需梳理并提交此类品种近三年生产销售总体情况、上市后研究和评价工作进展(含计划)!
近期,国家药监局发布新版GB 9706系列标准,对产品注册备案执行新标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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