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提问
0 0 0
您好,现有公司取得了批发和零售连锁两个经营许可证,同一公司名称,同一法定代表人和企业负责人,请问两家企业的质量负责人为同一人是否合法合规呢?质量负责人是否属于兼职行为?我们广东省有这样的企业。如果合规的话有什么其他规定呢?
GSP
GSP
GSP
GSP
GSP
本文档为全面内审模板-整改方案,适用于药品批发企业开展全面内审、年度内审工作...
本文档为委托储存配送审计计划,适用于药品经营连锁总部搭建/优化经营质量管理体...
上海市药物警戒管理办法解析带全文-2026年8月1日起实施 https://...
巴西国家卫生监督局(ANVISA)RDC_654-2022_原料药GMP_中...
PIC/S《确认与验证》指南-2026年10月1日生效 https://p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