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药监械主召2022-183百特医疗用品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报告,因得知在中国出售的心排量测量仪机器(仅涉及百特收购前生产的部分机器)软件是5.5版本而非注册的5.2版本问题,百特医疗用品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对心排量测试仪主动召回。召回级别为二级。涉及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批次等详细信息见《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2022年11月16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7号)等文件要求,经现场检查和综合评定,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及附录要求。特此通告。中药民族药监管处2022年11月16日药品GMP符合性检查企业目录序号1企业名称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检查日期2022年9月21日-24日检查范围直接口服饮片(三七粉、美洲大蠊)(中药提取二车间:中药前处理,综合制剂二车间:直接口服中药饮片生产线);毒性中药饮片(净制)(中药提取二车间:毒性饮片生产线);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炒制、炙制、制炭、煅制、蒸制、煮制、燀制)(中药提取二车间:中药饮片生产线)检查结果通知单编号冀中药符2022073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企业(商户)名称:澄迈县黄竹福兴大药房(个人独资)注册地址: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黄竹村委员会黄竹村黄金路134号法定代表人姓名:黄彩霞身份证号:460027197****4624负责人姓名:黄彩霞身份证号:4600271976****6248直接责任人:黄彩霞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A977WB4Y案件分类:药品类案件名称:澄迈县黄竹福兴大药房(个人独资)购销药品未按照规定进行记录案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澄综执罚字〔2022〕SJ129号文书扫描件:行政处罚决定书.pdf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10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在当事人的文件柜内发现有广东壹号药业有限公司销售单,销售单号:ZXD202209181648271404,销售单上显示该店购进了品名:头孢拉定胶囊,规格0.25g*24粒,数量:5盒,生产日期:,20220520,,有效期:20240430,生产企业:北京海王中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药店内未发现上述批次药品。当事人提供了广东壹号药业有限公司的相关资质证明,销售单上显示该药店购进了5盒,当事人未能提供上述药品的购销记录和处方。处罚依据和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三十条,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警告。处罚机关:澄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时间:2022.11.16文书扫描件: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信用主体名称:内蒙古连忠堂中医门诊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5MA7YPY3B9B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内药监处罚〔 2022 〕 2号处罚名称:内蒙古连忠堂中医门诊有限公司备案应用传统工艺配制蒙药制剂西红花十三味丸时提供虚假材料案处罚类别:罚款处罚事由:处人民币贰万圆经查明,当事人于2022年6月14日取得应用传统工艺配制蒙药制剂西红花十三味丸备案凭证。其在内蒙古政务服务网提交的上述西红花十三味丸有关备案材料中称“该制剂在我院具有5年以上临床使用历史”“我院2016年12月-2021年12月门诊患者里随机抽出100例病例”,批号为200209、200210、200211西红花十三味丸的自检报告书检验日期为2020年2月并有当事人印章,且“制剂稳定性资料”中加速试验检验日期与考察月不匹配。上述日期范围内,当事人还未取得《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郭某清也未在当事人处执业。另,受当事人委托配制单位科尔沁右翼前旗大石寨中心卫生院未配制过上述3批次西红花十三味丸。(¥20000)罚款。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处罚结果:处人民币贰万圆(¥20000)罚款。处罚生效期:2022/11/16处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在2022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等单位检验,标示为广州御清堂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御清堂尚品蜗牛原液清痘霜等7批次化妆品,检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规定的禁用原料(见附件)。其中,标签标示生产企业为广州温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方为广州彰彩保健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温达焗油染发霜(自然黑色),检出禁用原料的同时,还存在产品成分比对不符合规定的问题。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已要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7批次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特此通告。国家药监局2022年11月11日附件:7批次检出禁用原料的化妆品信息序号1234标示产品名称御清堂尚品蜗牛原液清痘霜御清堂尚品蜗牛原液清痘霜希格祛痘精华液温达焗油染发霜(自然黑色)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名称广州御清堂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御清堂化妆品有限公司汕头市雅蒂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方:广州温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方:广州彰彩保健化妆品有限公司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南岭南业四横路2号1栋、2栋101-102房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南岭南业四横路2号1栋、2栋101-102房汕头市澄海区凤翔街道头份兴达工业区生产方:广州市白云区龙归夏良村高桥西路(自编)16号被抽样单位名称灵山县艺变美日用化妆品店成都市金牛区良玉日化经营部金堂县淮口镇兴淮悦和优加化妆品店天津市南开区美之源美容美发用品商行被抽样单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灵城街道小南门街19号一楼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荷花池市场15区1楼9B号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淮口镇兴淮大道207号1栋1层2017号天津市南开区古文化街海河楼商贸区通北路55-2-38号包装规格20g20g30ml80ml×2标示批号ZQ03A29AZQ11A15A2021110501ZC2022/01/08标示生产日期////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202603282025111420241104保质期:三年,限期使用日期:2025/01/07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所在地/产品进口地区广东广东广东广东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粤G妆网备字2019146822粤G妆网备字2019146822粤G妆网备字2017004778国妆特字G20202146标示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160549粤妆20160549粤妆20160475粤妆20170254检验机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不符合规定项目西咪替丁西咪替丁克林霉素邻氨基苯酚成分比对检验结果2005μg/g7454μg/g1μg/g0.14%(1)该产品标签与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不一致。(2)检出产品标签未标示的染发剂:邻氨基苯酚、N,N-双(2-羟乙基)对苯二胺硫酸盐。(3)检出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未标示的染发剂:邻氨基苯酚、N,N-双(2-羟乙基)对苯二胺硫酸盐。(4)未检出产品标签标示的染发剂:间苯二酚、苯基甲基吡唑啉酮、2,4-二氨基苯氧基乙醇硫酸盐。(5)未检出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的染发剂:对苯二胺、间苯二酚、苯基甲基吡唑啉酮、2,4-二氨基苯氧基乙醇硫酸盐。规定要求不得添加不得添加不得添加不得添加产品检出成分、产品标签应当与该产品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一致序号567标示产品名称温达焗油染发霜(自然黑色)美度MEIDU染发膏(栗棕色)美度MEIDU染发膏(栗棕色)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名称生产企业:广州温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方:广州冠桥汉草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市美度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市美度化妆品有限公司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地址生产企业:广州市白云区龙归夏良村高桥西路(自编)16号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高技术产业园永宽路143号C厂房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高技术产业园永宽路143号C厂房被抽样单位名称保定市莲池区富元长虹美容美发用品商行广州市美度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市美度化妆品有限公司被抽样单位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西关大街132号广东广州市从化经济开发区高技术产业园永宽路143号C厂房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高技术产业园永宽路143号C厂房包装规格80ml+80ml500毫升+500毫升100G标示批号ZC2021/10/08MDF0407502001MDF041706001标示生产日期///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保质期:三年,限期使用日期:2024/10/07保质期:三年,限期使用日期:20250406保质期:三年,限期使用日期:20250416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所在地/产品进口地区广东广东广东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国妆特字G20202146国妆特字G20200976国妆特字G20200976标示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170254粤妆20170096粤妆20170096检验机构名称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广东省药品检验所不符合规定项目邻氨基苯酚成分比对2-氯对苯二胺硫酸盐2-氯对苯二胺硫酸盐检验结果0.24%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未标示的染发剂: N,N-双(2-羟乙基)对苯二胺硫酸盐检出,检出值<0.02%(检出限为0.006%,定量限为0.02%)0.02%规定要求不得添加产品检出成分、产品标签应当与该产品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一致不得添加不得添加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序号检查时间被检查企业名称检查类型检查人员检查结论处理措施12022.05.05六安海王医药有限公司日常检查王飞、蔡启文、马丽基本符合2022.05.0522022.05.07国药控股六安有限公司麻醉药品王飞、蔡启文基本符合2022.05.0732022.05.19安徽省霍山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日常检查蔡启文、马丽基本符合2022.05.1942022.05.20六安海王医药有限公司日常检查蔡启文、马丽、郑牧垚基本符合2022.05.2052022.06.24南京医药六安天星有限公司二精检查蔡启文、马丽基本符合2022.06.2462022.09.09国药控股六安有限公司麻醉药品蔡启文、马丽基本符合2022.09.0972022.09.21安徽百信医药有限公司日常检查蔡启文、马丽基本符合2022.09.2182022.10.19六安海王医药有限公司日常检查蔡启文、马丽基本符合2022.10.1992022.10.20安徽瑞康新邦药械物流有限公司日常检查蔡启文、马丽基本符合2022.10.20102022.05.10安徽金岭药业有限公司日常检查徐作航、李多福、吴旭娟基本符合-112022.05.24安徽聚善堂医药有限公司日常检查徐作航、李多福、吴旭娟基本符合-122022.06.24安徽格林克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日常检查李多福、吴旭娟基本符合-132022.07.13安徽康宝药业有限公司日常检查李多福、吴旭娟基本符合-142022.07.14安徽华洲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日常检查蔡启文、李多福、吴旭娟基本符合-152020.07.26淮南市恒康医药有限公司日常检查李多福、吴旭娟、孙克典、孙静不符合限期整改、警告162020.07.27安徽韵到家医药有限公司日常检查李多福、吴旭娟基本符合-172022.08.17-08.18安徽和力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日常检查李多福、吴旭娟基本符合-182022.09.26-09.27淮南三和世纪医药有限公司日常检查蔡启文、吴旭娟、马丽基本符合-192022.09.28淮南市恒康医药有限公司日常检查王飞、蔡启文、吴旭娟、马丽基本符合-202022.09.30安徽火烈鸟医药有限公司日常检查李多福、吴旭娟基本符合-212022.10.11-10.12安徽邦杰医药有限公司日常检查李多福、吴旭娟基本符合-222022.10.27-10.28安徽华源大众医药有限公司日常检查李多福、吴旭娟不符合限期整改、警告232022.11.01淮南新欣医药有限公司专项检查李多福、吴旭娟基本符合-242022.11.07国药控股淮南有限公司专项检查李多福、吴旭娟基本符合-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经辽宁省药品检验检测院等3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洛阳顺势药业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生产的接骨七厘丸等19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一、经辽宁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标示为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维U颠茄铝胶囊Ⅱ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经辽宁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标示为洛阳顺势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8批次接骨七厘丸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重金属及有害元素。经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江苏至善堂药业有限公司、和治佳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民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武汉仲诚富坤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北海能信中药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沱江源药业有限公司、云南东融滇西中药材物流经营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分公司生产的7批次金银花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含量测定、性状、重金属及有害元素。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安庆华氏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湖北大顶山制药有限公司、湖南春可回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桃仁(燀桃仁)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性状、羰基值、含量测定和水分。二、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特此通告。附件:1.19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2.不符合规定项目的小知识国家药监局2022年11月11日19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品种名称标示生产企业批号规格抽样环节检品来源检验依据检验结论不符合规定项目检验机构维U颠茄铝胶囊Ⅱ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11101每粒含氢氧化铝140mg,维生素U(碘甲基蛋氨酸)50mg,颠茄提取物10mg经营必康百川医药(河南)有限公司濮阳分公司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H29132005不符合规定[含量测定](颠茄提取物)辽宁省药品检验检测院经营广西太华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和平泰康资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接骨七厘丸洛阳顺势药业有限公司20211004每袋装1.5g经营四川智同医药有限公司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标准YBZ02712008-2015不符合规定[检查](重金属及有害元素)20211101经营英特明州(宁波)医药有限公司经营重庆医药集团(甘肃)有限公司20211102经营内蒙古新盛医药有限公司经营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经营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经营云南众合药业有限公司20211104经营北京仁德益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瑞雪春药店经营重庆医药集团(宁夏)有限公司20211105经营内蒙古新盛医药有限公司20211201经营国药乐仁堂唐山医药有限公司经营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20211202经营河北汇利医药有限公司经营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20211203经营四川省简阳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金银花北海能信中药有限责任公司20210601-经营广西天下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不符合规定[性状],[含量测定](木犀草苷)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江苏至善堂药业有限公司21080301/生产江苏至善堂药业有限公司[含量测定](木犀草苷)和治佳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10901生产和治佳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东融滇西中药材物流经营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分公司20211020经营云南东骏药业有限公司湖北民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200401生产湖北民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武汉仲诚富坤中药饮片有限公司20201103使用武汉市江夏区中医医院四川沱江源药业有限公司201201经营贵州华圣医药工业有限公司[性状],[含量测定](木犀草苷),[检查](重金属及有害元素)桃仁(燀桃仁)安庆华氏中药饮片有限公司21060201/生产安庆华氏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不符合规定[性状],[检查](羰基值)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湖北大顶山制药有限公司20210201经营湖北普润独活医药有限公司[含量测定]湖南春可回中药饮片有限公司210801使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中医院[检查](水分)不符合规定项目的小知识一、含量测定系指用规定的试验方法测定原料及制剂中有效成分的含量,一般可采用化学、仪器或生物测定方法。二、重金属及有害元素系指中药原料或中药品种生产、加工等过程中引入的外源性重金属杂质和有害元素,主要包括铅、汞、镉、铜、银、铋、锑、锡、砷等。三、性状项下记载外观、臭、味、溶解度以及物理常数等,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药品的质量特性。中药饮片性状项不符合规定,可能涉及药材种属偏差、炮制工艺有瑕疵、储存不当等情形。四、羰基值反映了含油脂的中药材及饮片酸败时产生的含羰基化合物等物质的量,可能与储存不当有关。五、水分系指药品中的含水量。水分偏高通常与工艺、包装不当以及储运环境等因素有关。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经红河州市监督管理局、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证实,宋丽娟等10名执业药师存在“挂证”行为,云南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按照《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撤销其执业药师《执业药师注册证》,并将“挂证”执业药师的不良信息录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奖惩记录”栏,现予公告。姓名资格证号注册证号注册单位宋丽娟201810026410001641531222250351蒙自益康药房一分店陈丽ZY00333466531220250673云南蒙自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万来祥人民东路店蒋其武2017026510262014511509002167532221060032宜宾广恩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绥江县周皇星药店喻春容2017026510262015511510001313532221060037宜宾广恩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绥江县保安药店袁圆ZY00533892531221060042宜宾广恩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绥江县康民药店杨静ZY00364937531221060035宜宾广恩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绥江县杨萍药店罗琼2017026510262014511508001507531221060031宜宾广恩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绥江县民生药店陈广义ZY00301386531222060303宜宾广恩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绥江县甘家药店罗倩2017026510262015511507000951531222060306宜宾广恩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绥江县龙腾大道店胡朝均ZZ00416600532221060103宜宾广恩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绥江县民心药店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15日(此件公开发布)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津药监(四办)罚〔2022〕31号当事人:天津格丽特工贸有限公司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3738451684Q住所(住址):天津市北辰区北仓镇鸿仓都市工业园区技峰西路3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毛秀楠身份证件号码:******2022年9月29日,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天津格丽特工贸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在“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行政审批系统”中发现当事人未提交2021年度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也未向我单位提交纸质版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2022年10月10日,对当事人管理者代表官某某进行询问调查。现场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经查,天津格丽特工贸有限公司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备案号:津辰食药监械生产备20190001号;负压理疗器《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备案号:津械备20180449号;足部固定器《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备案号:津械备20180448号。截至2022年9月29日,当事人未按照要求提交2021年度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当事人提供的天津格丽特工贸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负压理疗器《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足部固定器《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天津格丽特工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毛秀楠身份证复印件,管理者代表官某某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2.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证明当事人未按照要求提交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的违法事实。3.天津市医疗器械行政审批系统中当事人未提交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的截图,证明当事人未按照要求提交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的违法事实。我局于2022年10月28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津药监(四办)罚告〔2022〕31号),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及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本局认为,当事人未按照要求提交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自查,并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提交自查报告”和《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每年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自查,并于次年3月31日前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自查报告。进口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由其代理人向代理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自查报告。”的规定。本案不具有从重、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等情形,应对当事人给予一般行政处罚。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自查,并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提交自查报告”和《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每年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自查,并于次年3月31日前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自查报告。进口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由其代理人向代理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自查报告。”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照要求提交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的;”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警告。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天津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7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企业名称岫岩满族自治县国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企业类型药品零售连锁总部检查时间2022年08月10日-2022年08月10日所在地市鞍山市检查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检查事项药品经营的检查检查方式有因检查(投诉举报)检查内容1、执行GSP情况;2、对投诉举报信投诉内容进行检查。存在问题在人员管理上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问题。处理措施责令限期改正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完成限期整改企业名称辽宁隆仁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企业类型药品零售连锁总部检查时间2022年08月10日-2022年08月10日 所在地市鞍山市检查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检查事项药品经营的检查检查方式有因检查(投诉举报)检查内容1、执行GSP情况;2、对投诉举报信投诉内容进行检查。存在问题在人员管理上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问题。处理措施责令限期改正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完成限期整改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