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广东省药品抽检计划,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进行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现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予以通告(见附件)。附件: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2025年第4期)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年5月12日
2025年4月,浙江省内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新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178个,其中有源类6个,无源类73个,体外诊断试剂99个(具体产品见附件)。按照备案人所在辖区分析,杭州市60个,湖州市1个,嘉兴市4个,金华市15个,宁波市33个,绍兴市25个,台州市8个,温州市31个,衢州市1个。特此通告。2025年4月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产品目录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年5月12日
行政相对人名称连云港时代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22MA1T54UM4B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张磊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3****************1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苏药监(连)药处字〔2025〕2号违法行为类型当事人销售假药四味脾胃舒颗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二)项规定。违法事实当事人销售假药四味脾胃舒颗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二)项规定。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或者使用的药品是假药、劣药的,应当没收其销售或者使用的假药、劣药和违法所得;但是,可以免除其他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之规定,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产品的风险性以及社会危害程度,鉴于当事人主动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索证索票等法定义务,且并不知情所销售的药品是假药,能在调查期间积极配合药监部门调查,如实陈述事实,及时提交相关材料,主动进行原因分析排查自查自纠情节。处罚类别没收违法所得处罚内容没收违法所得2179.46元罚款金额(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22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5/05/12处罚有效期2025/11/12公示截止期2026/05/12处罚机关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000014000394R数据来源单位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000014000394R备注
行政相对人名称扬州市蕾丝特日化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16MA1N565N33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田盛宏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3****************1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苏药监扬处罚〔2025〕1号违法行为类型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违法事实扬州市蕾丝特日化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应予处罚。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处罚内容没收违法所得叁佰叁拾元整;处以罚款壹万贰仟元整罚款金额(万元)1.2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33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5/05/12处罚有效期2025/11/12公示截止期2028/05/12处罚机关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000014000394R数据来源单位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000014000394R备注公示截止期依据文件: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罚款金额已确认。
湖北森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报告,由于产品说明书、标签与备案信息内容不一致等原因,湖北森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其生产的医用退热凝胶(备案号:鄂荆门械备20220029)召回。召回级别为三级。涉及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批次等详细信息见《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附件: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2025年5月12日
行政相对人名称江苏东禾医药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0323599492N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赵天明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3****************1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苏药监(连)药处字〔2025〕1号违法行为类型当事人销售假药四味脾胃舒颗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二)项规定。违法事实当事人销售假药四味脾胃舒颗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未违反《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或者使用的药品是假药、劣药的,应当没收其销售或者使用的假药、劣药和违法所得;但是,可以免除其他行政处罚”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的规定,考虑其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产品的风险性以及社会危害程度,鉴于当事人主动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索证索票等法定义务,且并不知情所销售药品是假药,能在调查期间能够积极配合药监部门调查,如实陈述事实,及时提交相关材料,主动进行原因分析排查并开展了自查自纠。处罚类别没收违法所得处罚内容没收违法所得216元罚款金额(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2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5/05/12处罚有效期2025/11/12公示截止期2026/05/12处罚机关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000014000394R数据来源单位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000014000394R备注
行政相对人名称合肥久联制药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17300302871法定代表人张锡林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皖药监药处罚﹝2025﹞1-9号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决定日期2025-05-09处罚内容处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罚款罚款金额(万元)10.000000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0000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违法事实当事人纯化水微生物限度检验记录不真实、纯化水和阿司匹林片(加速2个月稳定性考察)微生物限度检测净化工作台及生化培养箱使用记录不真实,质量管理体系不能正常运行。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处罚机关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40000MB19570665数据来源单位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40000MB19570665状态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摘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湘药监药罚〔2024〕102号当事人湖南一格制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3001846834827法定代表人黎格勒违法行为类型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案行政处罚内容处五十万元罚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30日备注
湖北御夫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报告,由于产品外包装上的适用范围描述与产品预期用途不一致等原因,湖北御夫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对其生产的医用退热凝胶(备案号:鄂荆门械备20220042)主动召回。召回级别为三级。涉及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批次等详细信息见《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附件: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 2025年5月9日
案件名称辽宁沈州盛世医药有限公司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案处罚决定文书号辽药监(稽一)罚〔2025〕5号被处罚企业名称辽宁沈州盛世医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6MAD0GMRW16法定代表人王聪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过程中,记录或者票据不真实,存在虚假欺骗行为等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行为。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对当事人罚款,对相关人员没收收入、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处罚结果1.对当事人处10万元罚款;2.没收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王某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当事人所获收入16581.89元,并处罚款4974.57元,罚没款合计21556.46元;没收质量负责人程某明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当事人所获收入10081.89元;没收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李某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当事人所获收入14274.89元。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当事人已于2025年5月7日履行完毕作出处罚的日期2025-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