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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贺州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劣药款冬花案(桂药监贺流罚〔2025〕1号)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备注1桂药监贺流罚〔2025〕1号广西贺州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劣药款冬花案广西贺州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914511002003400507黄斌当事人销售劣药款冬花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涉案药品款冬花15.3kg;2.没收违法所得捌仟贰佰壹拾陆元整(8216.00元);3.并处罚款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主动履行2025年06月0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年05月23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医疗器械飞行检查结果通告

    为加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按照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医疗器械检查工作部署,我局对26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8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8家医疗机构组织开展了飞行检查工作。现发布结果通告,具体情况见附件。附件:2024年四川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结果统计表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年5月27日序号被检查单位检查时间处理措施整改完成情况备注1成都太合生物材料有限公司2024年2月26日至28日限期整改已完成生产企业2乐山市嘉美冠牙科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3月11日至13日限期整改已完成生产企业3成都口口齿科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3月14日至15日限期整改已完成生产企业4四川恒明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3月19日至20日限期整改已完成生产企业5成都美创卓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3月19日至20日限期整改已完成生产企业6成都贝施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3月21日至22日限期整改已完成生产企业7成都市新兴内窥镜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3月21日至22日停产整改已完成并恢复生产生产企业8成都东美众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3月25日至27日限期整改已完成生产企业9四川维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24年4月15日至17日限期整改已完成生产企业10南充悠佳齿业有限公司2024年5月6日至8日限期整改已完成生产企业11南充市顺庆区艺美义齿加工中心2024年5月8日至10日限期整改已完成生产企业12四川省金优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24年5月14日至16日限期整改已完成生产企业13四川鸿政博恩口腔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5月20日至22日限期整改已完成生产企业14成都美益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6月13日至14日限期整改已完成生产企业15四川蓉康世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新都分公司2024年6月18日至19日停产整改未完成生产企业16成都吉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24年6月20日至21日限期整改已完成生产企业17四川友邦企业有限公司2024年7月2日至4日限期整改已完成生产企业18四川康宁医用器材有限公司2024年7月10日至11日限期整改已完成生产企业19奥克兰医疗科技(四川)有限公司2024年7月10日至12日限期整改已完成生产企业20四川省遂宁市康达卫生材料有限公司2024年7月17日停产整改已完成并恢复生产生产企业21绵竹耀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24年7月17日至18日停产整改未完成生产企业22成都普什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7月22日至26日限期整改已完成生产企业23成都瑞琦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7月22日至26日限期整改已完成生产企业24四川国纳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8月7日至8日限期整改已完成生产企业25四川新世纪医用高分子制品有限公司2024年9月18日至20日停产整改已完成并恢复生产生产企业26成都稳健利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2024年11月5日至8日限期整改已完成生产企业27四川乾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24年10月15日至16日限期整改已完成经营企业28四川双钻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10月16日至17日限期整改已完成经营企业29内江市福奇林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10月16日至17日限期整改已完成经营企业30四川景宏药械第三方仓储物流有限公司2024年10月17日至18日限期整改已完成经营企业31四川同昌冷链医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10月22日限期整改已完成经营企业32甘孜州明亮眼镜有限责任公司泸定县分公司2024年10月22日至23日限期整改已完成经营企业33四川鼎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24年10月24日限期整改已完成经营企业34四川省广元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10月24日至25日限期整改已完成经营企业35雅安鑫西华口腔整形医院2024年10月15日至16日限期整改已完成医疗机构36内江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10月15日至16日限期整改已完成医疗机构37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10月15日至16日限期整改已完成医疗机构38遂宁嘉慧妇产医院2024年10月17日至18日限期整改已完成医疗机构39达州市中心医院2024年10月22日至23日限期整改已完成医疗机构40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2024年10月23日限期整改已完成医疗机构41广元市中心医院2024年10月23日限期整改已完成医疗机构42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2024年10月24日至25日限期整改已完成医疗机构

    四川省
  • 南昌市福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对医用棉签主动召回

    南昌市福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报告,由于我公司收到贵局发出的关于产品医用棉签(赣械注准20162140132)的不合格品检测报告(报告编号:YQCY20250052,江西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该报告显示:产品名称:医用棉签(赣械注准20162140132,10cm,生产批号:20241102,生产日期:20241102),不合格项为:2.6条款,环氧乙烷残留量。等原因,南昌市福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对其生产的医用棉签(注册备案号:赣械注准20162140132)主动召回,召回级别为三级,涉及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批次等详细信息见《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附件: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2025-05-27

    产品 江西省
  • 江西晶康宇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对一次性使用鼻氧管主动召回

    江西晶康宇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报告,由于气流阻力超差等原因,江西晶康宇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对其生产的一次性使用鼻氧管(注册备案号:赣械注准20162080226)主动召回,召回级别为三级,涉及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批次等详细信息见《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附件: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2025-05-26

    产品 江西省
  • 河南华益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豫药监药处罚〔2025〕1-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豫药监药处罚〔2025〕1-1号处罚名称:河南华益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案处罚类别1:罚款;责令停产处罚类别2:处罚事由: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处罚依据:当事人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四条、第八十九条、第九十一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进行处罚。行政相对人名称:河南华益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04728684409K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姓名:景兴月处罚结果:罚款;责令停产处罚决定日期:2025-05-26处罚机关: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当前状态:正常地方编码:410000备注:

    河南省
  • 夏邑县久之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豫药监械处罚〔2025〕4-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豫药监械处罚〔2025〕4-1号处罚名称:夏邑县久之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案处罚类别1: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处罚类别2:处罚事由:生产、经营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358.00元; 2.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热敷贴(批号20230902、20240102)5120贴; 3.并处20000.00元罚款。 罚没款合计21358.00(贰万壹仟叁佰伍拾捌元整)。行政相对人名称:夏邑县久之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426MA3X55QA07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姓名:田亚飞处罚结果: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处罚决定日期:2025-05-26处罚机关: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当前状态:正常地方编码:410000备注:

    河南省
  • 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化妆品(粤药监妆罚〔2025〕3003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xxx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法定代表人xxx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药监妆罚〔2025〕3003号违法行为类型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化妆品。违法事实我局化妆品企业监督检查组分别于2024年6月12日至13日和2024年10月24日至25日,对当事人开展监督检查,依据《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的相关规定,判定当事人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处罚类别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处罚内容1.没收违法所得406587.9元;2.罚款2441375.4元。罚款金额(万元)244.1375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40.65879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5月8日处罚有效期1年处罚机关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000MB2D034421数据来源单位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000MB2D034421

    广东省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医疗器械抽查检验信息的通告(2025年第1期,总第91期)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 告2025年 第37号  为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械安全,根据广东省医疗器械抽查检验计划,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进行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现将医疗器械抽查检验信息予以通告(见附件)。  对抽查检验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有关地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组织对相关企业和单位进行调查处理,符合立案条件的按规定立案查处,并按要求公开查处结果。  附件:广东省医疗器械抽查检验信息(2025年第1期)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年5月22日

    产品 广东省
  • 安徽省百萃金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炒酸枣仁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安徽省百萃金方药业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600054457014P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胡小燕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皖药监药处罚〔2024〕2-28号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违法事实安徽省百萃金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炒酸枣仁,经监督抽检不符合规定。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处罚名称安徽省百萃金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炒酸枣仁案处罚内容1.没收炒酸枣仁255.46kg;2.没收违法所得陆拾伍万贰仟玖佰贰拾柒元陆角伍分(652927.65元);2.罚款贰佰肆拾陆万零壹佰贰拾伍元(2460125.00元);罚没款共计叁佰壹拾壹万叁仟零伍拾贰元陆角伍分(3113052.65元)。罚款金额(万元)246.0125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98.405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05月26日处罚有效期2099年12月31日公示截止期2028年05月26日处罚行政机关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40000MB19570665数据来源单位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40000MB19570665地方编码340000处罚状态有效备注

    安徽省
  • 2024年重庆市药品监督抽检年报

    药品抽检作为药品监管的重要技术支撑,是发现药品质量风险、消除药品质量隐患、持续提升药品质量的重要手段,是有效打击假冒伪劣药品,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重要举措。2024年,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市药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防控,统筹组织全市各区县(自治县)市场监管局、直属检查局和药品检验机构开展药品监督抽检工作,共完成药品监督抽检 6271 批次,合格率 99.7%,药品质量持续保持在较高水平。一、抽检总体情况为进一步加强药品抽检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和《药品抽样原则及程序》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市药监局按照“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统筹兼顾、有效覆盖”的要求,制定印发了《2024年重庆市药品生产领域抽检工作方案》和《2024年重庆市药品流通领域抽检工作方案》,全年共完成抽检 6271批次,符合规定 6251批次,不符合规定 20批次,合格率 99.7%。二、抽检环节统计分析(一)药品生产环节。完成 1854批次,符合规定 1852批次,不符合规定 2批次,合格率 99.9%。(见图 1)(二)药品流通环节。完成4417批次,符合规定4399批次,不符合规定18批次,合格率99.6%。(见图1)图 1.2024 年药品生产、流通环节抽检情况三、抽检药品类别数据分析(一)化学药品。抽检 2420批次,涉及生产环节 818 批次、流通环节 1602批次。全部符合规定。(见图 2、图 3)(二)中成药。抽检 2173批次,涉及生产环节 457批次、流通环节 1716批次。在流通环节检出不符合规定 6批次,占该环节全部样品的 0.3%。(见图 2、图 3)(三)中药材中药饮片。抽检 1551批次,涉及生产环节 478批次、流通环节 1073批次。在生产、流通环节检出不符合规定产品 2批次和 12批次,分别占对应环节全部样品的 0.4%和 1.1%。(见图 2、图 3)(四)生物制品。抽检 27批次,涉及生产环节 1批次、流通环节 26批次。全部符合规定。(见图 2、图 3)(五)药包材和辅料。抽检 100批次,涉及生产环节 100批次,全部符合规定。(见图 2、图 3)图 2.按类别抽样批次统计情况图 3.按类别合格率统计情况四、不符合规定药品数据分析2024年监督抽检中不符合规定药品 20批次,其中,药品生产环节 2批,药品流通环节 18批。不符合规定项目主要涉及性状 4批次、鉴别 3批次、检查 9批次、含量测定 7批次等方面(其中,有 3批不符合规定项目涉及重复)。(见图 4、图 5)图 4.按环节统计不合格情况图 5.按项目统计不合格情况2024年重庆市药品监督抽检工作顺利完成,检验结果显示,我市药品质量仍处于较高水平,整体安全形势稳中向好。2025年,市药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树牢风险意识,加强抽检能力建设,提高抽检质效,切实发挥好专业技术支撑作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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