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 企业 河南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豫药监械处罚﹝2024﹞2-1号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4-2 |
处罚内容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罚款金额(万元) | 2.1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5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违法行为类型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违法事实 | 河南省豫北卫材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用防护案 |
处罚依据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生产销售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用防护服违法行为,建议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5000元;2.罚款21000元。以上罚没合计26000元(大写:贰万陆仟圆整)。 |
处罚机关 |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0000MB1912669P |
数据来源 |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0000MB1912669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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