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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发布日期:2018-04-10 阅读:16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和《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2018年4月9日始至2018年4月15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555-3556677 传真:0555-3556668
通信地址:湖东中路159号 邮编:243000
特此公示
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八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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