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
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对山东恒丰仁和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历城草荟堂店等药店申请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审核,以下企业符合法定的条件和标准,拟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3月30到2017年4月3日请社会各界监督。在此期间,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就该行政许可事项进行陈述和申辩,或者要求听证。请在公示结束后,到审批大厅打印变更记录。
监督电话:68967303电子邮件: spdt@jnfda.gov.cn
通讯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邮编: 250000